核心要点
如果您海外金融账户的合计余额在该年度任一时点超过 $10,000 美元,就必须申报 FBAR(FinCEN 114)。漏报罚款可达 每个账户每年 $10,000 起 — 但若您之前一直没报,仍有正规的"自首"补救途径。
许多客户 — 尤其是有海外亲属、或当年作为留学生或工作签证来美的人 — 多年前就在国内开过银行账户。大多数人并不知道:即使账户没产生任何收入,也会触发美国的申报义务。
谁需要申报 FBAR?
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才需要申报:
- 您是"美国税务居民"— 公民、绿卡持有者,或在实际居留测试下的居民外籍人士
- 您对一个或多个海外金融账户拥有所有权权益、或具有签字权
- 这些账户的合计峰值在该日历年度内任一时点超过 $10,000 美元
$10K 的门槛是合计、不是单个账户。如果您一个账户里有 $4,000、另一个有 $7,000,就已经触发。
什么算"海外金融账户"?
- 银行账户(活期、定期、储蓄)
- 券商与证券账户
- 共同基金及部分集合投资工具
- 大多数海外退休金账户
- 带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保单
- 存放在境外交易所的加密货币(FinCEN 指引仍在演变中)
没有所有权、只是签字权也算
一个常见的"惊喜":如果您对父母或雇主的账户有签字权— 比如您可以代签母亲在国内的存折 — 即使钱不是您的,您也有申报义务。
FBAR 与 Form 8938 不是同一回事
这两个常被混淆,您可能两个都得报:
| FBAR(FinCEN 114) | Form 8938(FATCA) | |
|---|---|---|
| 提交对象 | FinCEN(独立提交) | IRS(随 1040 一同) |
| 门槛(单身、美国居民) | 年内任一日 $10K | 年末 $50K / 年内任一日 $75K |
| 门槛(已婚、美国居民) | 合计 $10K | 年末 $100K / 年内任一日 $150K |
| 是否覆盖签字权? | 是 | 否(仅所有权) |
| 是否覆盖海外不动产? | 否 | 否(直接持有的不动产不计入) |
截止日期
- FBAR:4 月 15 日,自动延期至 10 月 15 日(无需提交任何表格)
- Form 8938:与税表同日(4 月 15 日,凭 Form 4868 可延至 10 月 15 日)
漏报的罚款
- 非故意 FBAR 违规:最高每次违规 $10,000(最高法院近年判决:按"每份报告"计,非按账户 — 但仍是大数目)
- 故意 FBAR 违规:最高为 $100,000 与账户余额 50% 中较高者,每年计算
- Form 8938 漏报:$10,000,收到通知仍未补报则升至 $50,000
过去几年没报过 — 现在怎么办?
别慌,但千万不要悄悄补报(IRS 称之为"quiet disclosure",会被视为故意行为)。正规的补救渠道有:
- 逾期 FBAR 申报程序(Delinquent FBAR Submission Procedures)— 如果账户上没有未申报收入,可附"合理理由声明"补报。多数情况下不罚款。
- 简化合规程序(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)— 适用于非故意未合规者。补报 3 年修订税表 + 6 年 FBAR。境内版:按最高余额 5% 罚款;境外版:免罚款。
- 自愿披露程序(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)— 适用于故意行为。可获刑事豁免,但民事罚款较重。
FBAR 最该补报的时间是五年前。退而求其次,是在 IRS 来信之前。
我们经常处理的几类情形
- 来美前在国内开了银行账户的留学生。账户折合超过 $10K,FBAR 即触发。
- 持有父母账户签字权的绿卡持有者。仅签字权就足以触发申报义务。
- 海外房产出售。资金电汇至海外账户后,峰值即使只过了一天 $10K,也要申报。
- 来自海外的遗产。同时触发 FBAR 与 Form 3520。
FBAR 申报是我们日常业务的重要部分,尤其在服务华人社区时。如果您此前没有按时申报,或不确定是否需要申报,请保密联系我们,我们帮您评估当前状况。